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
中關工委〔2021〕21號
關于評選表彰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
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和優秀輔導員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委(集團公司)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加強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不斷提升全體公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2019年中國關工委與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共青團中央、中國法學會等五部門聯合開展第四屆“關愛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動(2019-2021年)。各地黨委、政府以該活動為抓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未成年人相關法律法規。廣大普法志愿者和“五老”積極參與青少年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幫扶、關愛青少年,保護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青少年在提升法治觀念、健全法治思維、樹立法治信仰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贏得了社會的廣泛贊譽,涌現出一大批扎根基層、推動青少年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先進典型。
為激勵各地黨政機關、志愿者和廣大“五老”同志更加努力地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素養,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施,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經黨中央批準,中國關工委、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共青團中央、中國法學會決定于12月下旬,對近年來開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委(集團公司)在第四屆“關愛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集體和個人;
(二)開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動的相關單位及工作人員。
二、獎項設立
(一)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進集體;
(二)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進工作者;
(三)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優秀輔導員。
三、評選條件
(一)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1.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認真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強烈的使命感責任感,組織指導和落實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2.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決貫徹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在加強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建設,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推動新時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等方面,積極創新普法教育形態,廣開法治宣傳渠道,注重實效,且具有成功實踐經驗和有效做法,在推進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方面作出較大貢獻。
3.高度重視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周密部署、保障充分、組織有力,將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納入考核,制定完善的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并積極同相關部門配合聯動,扎實有效的確保青少年普法活動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工作成效顯著,得到黨委政府肯定。
4.法治宣傳教育陣地建設和隊伍建設得到有力推進,領導班子團結協作,勇于進取,作風扎實,有效提升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覆蓋面,有效降低青少年違法犯罪率,在本地區、本系統具有較強示范帶動作用,促進法治社會建設。
5.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進集體推薦對象,評選表彰前3年內未曾發生過違法違規違紀事件、重大安全事故。
(二)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進工作者評選條件
1.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熱愛青少年法治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服務青少年觀念和意識。
2.堅持深入基層,密切聯系青少年,積極主動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竭誠為青少年健康成長服務,出色完成青少年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3.堅持圍繞青少年普法工作部署和青少年法治教育需求開展工作,在加強青少年法治思想建設,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推動新時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促進法治社會建設等方面出實招、有作為,成效顯著。
4.積極參與各級法治教育培訓,熟悉青少年相關法律知識,在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中具備一定的組織和統籌能力,在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動中起模范帶頭作用,從事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3年以上。
5.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進工作者推薦對象,評選表彰前3年內未曾發生過違法違規違紀事件、重大安全事故。
(三)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優秀輔導員評選條件
1.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圍繞青少年普法工作部署,結合工作實際,創造性地開展青少年法普法各項工作。
2.積極參與各級法治教育培訓,對青少年相關法律有一定的積累和認知,熱愛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事業,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恪盡職守,求實奉獻,出色完成青少年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3.長期扎根一線,堅持服務基層,在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動中做出重要貢獻、事跡突出,從事法治宣傳教育工作3年以上。
4.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優秀輔導員推薦對象,評選表彰前3年內未曾發生過違法違規違紀事件、重大安全事故。
四、評選程序
(一)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評選,結合第四屆“關愛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動的各項工作的參與率、工作實效和各項活動統計數據等,分配表彰名額,采取自下而上逐級推薦的辦法進行。
中央相關部委表彰名額見附件1
各省級關工委要根據表彰名額,制定表彰方案,提交推薦材料,由省級關工委蓋章后,報中國關工委。(見附件2)
(二)評選表彰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被推薦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經過必要的民主程序產生,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
(三)中國關工委對各地推薦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報評選表彰領導小組研究審核,審核后予以公示、進行表彰。
(四)評選實行公示制,分別在本單位、省級范圍和全國范圍內三級公示,公示的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被實名舉報并調查屬實的取消資格。
五、評選要求
(一)堅持面向基層,傾斜工作一線。省(部)級關工委、副司局級或者相當于副司局級以上單位和干部、縣級以上黨委或者政府不參加評選,縣處級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內。
(二)嚴格評選條件,突出實際業績。堅持好中選優,所在單位對推薦對象要嚴把政治關、事跡關,確保推薦的集體和個人具有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嚴格評選紀律,確保評選質量。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集體和個人,經查實后撤銷其評選資格。
(四)按時報送材料,確保工作進度。中央相關部委、各地關工委需在11月30日前報送以下評選材料:
1.電子版材料
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優秀輔導員推薦審批表,表內事跡300字以內(表格形式見附件3、附件4、附件5)。以省級關工委為單位填寫先進名單匯總表(附件6)。
2.紙質版材料
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優秀輔導員推薦審批表、先進名單匯總表,以A4紙正反兩面打印,一式兩份,加蓋省級關工委公章。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委(集團公司)上報的表格需加蓋公章。
有關材料表格可在中國關工委網站(http://www.1950555.com)通知公告欄目下載。
六、獎勵辦法
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授予“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進集體”榮譽稱號,頒發獎牌和證書;對評選出的先進個人分別授予“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進工作者”“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優秀輔導員”榮譽稱號,頒發證書。
七、組織領導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各地要加強對此次評選推薦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積極參選嚴格篩選,把評選表彰與當前正在開展的各項工作結合起來,把評選表彰的過程變成總結經驗、鞏固成果的過程,變成改進提高、創新發展的過程,推動新時代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堅持標準,嚴格程序。各地要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程序,堅持原則、規范操作,把推薦評選工作置于社會和群眾監督之下,確保評選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叫得響、立得住,經得起群眾和實踐的檢驗。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地要組織當地新聞媒體,運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先進典型的事跡,充分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形成推動新時代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良好輿論和社會環境。
八、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內大街225號 中國關工委
郵政編碼:10001O
聯 系 人:姚 丞 熊 雄
聯系電話:(010)65598743 65120200
電子郵箱:zggwsy@126.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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